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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龙公司顺利通过机车信号设备和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行政许可持续生产条件评审

时间:2021-04-26 浏览量:3681

2021 年4月21-23日,国家铁路局评审组的七位专家对公司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监督审核,评审组先后走访了公司质量管理部、生产部、技术研发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参照《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审查表》进行评审。


在审核过程中,专家们通过审查资料、现场验证等方式对持续满足取得许可证条件、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设施设备生产能力、技术管理情况、产品质量情况、售后服务情况、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评价,并积极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帮助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和建议。


在未次会议上,评审组专家对公司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如何将管理制度运行充分融入到日常工作管理、过程管理等给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希望公司各部门结合内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监管力度。公司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认真听取了评审组提出的改进建议,最后国家铁路局评审组专家一致同意:深圳市长龙铁路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具备机车信号设备和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行政许可持续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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